2018年12月27日,舞钢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案件,涉案标的12万余元。据了解,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踢皮球”,最终在执法干警通过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12月初,市法院执行接收一起有关乔某申请执行舞钢某酒店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此案。接案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告知其法人代表,虽然法人代表口头答应,但始终未露面。执行干警多次到酒店寻找被执行人未果。酒店股东并非一人,且都不愿履行义务,因此法人代表虽然口头答应,但股东们出现“踢皮球”现象,没有协商出还款办法。在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对法人代表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不履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若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最终法人代表与股东协商办法,将十二万余元现金拿到法院执行局,不到二十天的时间,此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