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常常出现因借款时间过长,滋生利息过多甚至远远超过本金的长期案件,执行工作人员多次协商调解双方都不愿让步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8年11月20日中午,被执行人张某甲、孙某、张某乙到执行局办公室,等待他们的是加班的执行干警……
2016年法院判决被告张某甲、张某乙、孙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五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义务,一拖就是一年。
2017年8月,原告李某申请执行本案。执行干警接受案件后并未发现足额财产,经过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房产。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询问,但看到孙某甲年事已高,且健康状况欠佳,对其进行强制措施阻力大。就本案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联系双方当事人,就双方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解。经过多次上门协商调解,最终申请执行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
2018年11月20日,被执行人将六万余元送到执行局办公室,本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