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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执行:拘留次日便偿还

发布时间:2018-11-01 14:52:42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舞钢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执结了不少案件。有财产的却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2018年10月中旬,执行局办公室出现了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的情景。舞钢法院判决赵某在判决生效后偿还张某20余万元,但赵某并没有在规定的日期内偿还该款,自此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接收案件后,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方式联系赵某,被执行人赵某系某银行员工,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与该银行领导联系,得知此事,该银行积极配合,与赵某进行了谈话。后赵某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决定在执行局办公室进行协商,但和解并未成功,最终张某申请拘留赵某。

  在拘留的第二天,赵某便委托他人送来了20余万元,自此本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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