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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的人情关怀

发布时间:2018-10-30 17:50:38


    10月22日晚上8点多,舞钢法院执行干警紧急出动,赶往高速路口。

原告李某诉被告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舞钢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李某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无力偿还,并告诉李某准备外出打工偿还案款,但之后便了无音讯。张某和李某本是同村的村民,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辆车,却迟迟未发现。

  就在22日晚上,申请人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随即告知执行干警,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立即出动,赶往舞钢某高速路口,截下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可司机并不是被执行人张某,而是张某的父亲。张某的父亲告诉执行干警,此车虽在他儿子名下,但他们早已分家,并且此车也是他出资购买,不愿配合。执行干警告知如若能出证据证明此车由其父亲出资购买,法院可依其证据合议此案。但张某的父亲并不能拿出证据,且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愿意配合。

    此时,张某的父亲提出要送车上的其他人回家。原来车上的其他人是张某父亲的员工,天黑路远,张某父亲要送他们回家。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同意了张某父亲的提议,一路跟随。

送完员工后,执行干警又将张某的父亲送回家,100多公里的执行路,执行干警到家已是深夜,可他们并无任何怨言,只愿为舞钢法院执行多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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