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或在本地,或在他乡,舞钢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穷尽一切办法,也要保障案件执结,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舞钢法院执行局收到一起抚养费案件。面对生活不富裕的申请执行人郝某,带着生活的辛酸向执行干警诉说苦衷。郝某与被执行人罗某于2015年离婚,婚后郝某独自在家中抚养6岁多的孩子,法院判决罗某每月支付300元的生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判决书生效后,罗某并未支付。据悉,罗某在广东某地打工,舞钢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罗某账户有存款,执行干警立即委托广东中山第二人民法院对其银行存款进行扣划。至此,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