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早晨一上班,被执行人刘某就按通知的时间来到舞钢法院,将案子的全部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崔某的手中。该案从立案到执结,用时仅一个多月。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电话联系等方式,做到了足不出户执结案件。
2017年1月,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执行人崔某借款三万余元,经过多次催促还款,刘某都拒不偿还。由于崔某经营困难,急需经营资金,无奈之下将刘某告上法庭。执行人员通过网络对刘某进行财产查控,发现两个银行账户余额共约一万元,执行人员立即将银行财产进行网上冻结并扣划;同时,通知刘某到法院进行财产申报、履行还款义务,刘某以多种理由推脱,执行干警告知刘某如不履行义务将对他进行高消费限制、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会对他的工作、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在一旁的刘某家人也对其劝说,最终,刘某深切感受到不诚信守法将寸步难行,表示愿意将崔某的钱全部还完。
这不,7月23日刚上班,刘某便来到执行局办公室,将案款全部交到崔某手中,自此,本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