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早晨一上班,先前通知的被执行人刘某就按时来到舞钢法院执行局,将案子的全部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崔某的手中。从立案到执结,用时一个多月。承办人员利网络查控,电话联系的方式,做到了足不出户将本案执结。
2017年1月,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执行人崔某借款5万余元,经过多次催促还款,刘某都拒不偿还。由于崔某经营困难,急需经营资金,无奈之下将刘某告上法庭。后双方达成调解,由原先的5万余元更改为3万余元,并且放弃了2018年2月份之前的利息。2018年6月5日,崔某申请执行刘某的案件分到执行局承办人手中,执行人员通过网络对刘某进行财产查控;同时,电话通知刘某到执行局进行询问,执行干警对刘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将诚信守法的重要性告知刘某,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刘某了解情况后,深切感受到不诚信守法将寸步难行,表示愿意将崔某的钱全部还完。
这不,7月23日刚上班,刘某便来到执行局办公室,将案款全部交到崔某手中,自此,本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