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被执行人杨某就是不还我钱,但是她有固定的工作,您看这怎么办?”在执行局的某一办公室内,申请人陈某向案件承办人讲明杨某的情况。在很多案件中,都会出现被执行人虽有固定收入,但拒不履行的状况。本案中,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涉案标的一万余元。承办人见此状况,立即联系了杨某到办公室。
起初,杨某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承办人便对杨某明法释理,告诫杨某如不履行,将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并将近日,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舞钢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通告告知杨某。如不履行,经依法进行罚款、拘留,并影响杨某工作,个人评优评先等,如纳入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将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不仅对工作,更对生活甚至子女就读都有限制。杨某听取王法官讲理后,深刻意识到自己拒绝履行的后果,并主动将一万余元全部还清。
自舞钢市人民法院、舞钢市人民检察院、舞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通告以来,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对社会起到了一定的影响。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任何企图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联合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