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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诈骗仍帮提款 男子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8-04-20 15:11:47


    帮人提款还能赚钱,天上真的会掉馅饼?近日,舞钢法院审结一起诈骗罪案,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朱某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聊之时就在租住房里面打麻将消遣,在一个麻将微信群认识了甲,一来二往,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当甲知道朱某没有工作时,便说有个赚钱的机会可以介绍朱某,肯定比他自己找工作赚钱多,并且工作内容很简单---帮甲取钱,如果做得好,一个月能拿四五千。朱某经过一番考虑,觉得以自己的能力找个工作,一个月最多三千块,而甲某介绍的工作既轻松又赚钱,便欣然接受。

    五月底的时候甲向朱某提供银行卡及电话卡、POS机等,甲每次诈骗得手后联系朱某利用其提供的银行卡、 POS机等取款转账,朱某按照事先约定取出自己的报酬。时间一久,朱某就感觉到这钱来路不正,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朱某没有停止犯罪的脚步,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经查,朱某在2017年5月之2017年7月22日期间协助其上线甲共实施诈骗十次,涉案数额共计人民币143700元。案发后,朱某亲属已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18800元。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朱某家属退还部分赃款188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温馨提示:作为一名公民要做到懂法、知法、守法,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想要不劳而获,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谨记莫贪小便宜,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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