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芳草绿,春风十里送花香,春暖花开,是踏青郊游的最好时节。开车踏青游玩人越来越多,不法分子正是看上了这一点也想乘机“捞一把”,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时有发生,4月10日,舞钢法院审结一起团伙砸车窗盗窃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八个月之二年不等刑期。
经查,2016年9月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边某、高某,驾车窜至舞钢市尹集镇虎头山景区,将朱某的车左后车窗玻璃砸烂,盗走车内一紫色女式提包,包内装有黄金项链一条、佛像吊坠一个。2016年9月3日之2017年7月12日期间郭某、边某、高某、路某四人单独或者结伙以上述同样手段先后9次在舞钢、舞阳两地盗窃他人车内财物。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边某、路某、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单独或者结伙以破坏汽车玻璃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其中郭某参与盗窃八起,数额较大;边某参与盗窃五起,数额较大;路某参与盗窃三起;高某参与盗窃一起,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并造成被害人车辆损坏,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及后果,对被害人损失赔偿情况,遂作出以上判决。
温馨提醒:广大车主在停车时要尽量选择一些安全性高、有专人看护的停车场;车主即使短时离车,也应锁好车门,尽量把财物随身携带,做到包不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