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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8-04-08 08:35:57



    4月4日下午,舞钢法院在尚店镇料庄村公开审判了一起年近七旬的老两口赡养纠纷案,当地群众、包村干部、乡政府等部分人员进行了旁听,舞钢电视台参与节目录制。

    原告杨老汉及老伴共生育两子一女,老两口一直在小儿子的房子内单独居住。近年来,老两口逐渐失去劳动能力,多次生病住院。两个儿子间由于其他矛盾相互不予理睬,老两口和儿子们因赡养、居住、照顾等问题多次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3月12日,两位老人将子女三人诉至法院。

    为了尽快解决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承办人王广亮决定特事特办,立即联系三名子女和村委,了解具体情况。得知双方矛盾比较大,且已持续将近二十年,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方便他们参加诉讼,法庭决定到当地开庭。庭审中杨老汉与大儿子发生了激烈争吵,双方将二十几年的家庭矛盾和心中怨气和盘托出。大儿子认为老人在分家时曾许诺给他房子,但却一直没有履行诺言,双方因此才产生矛盾,但自己并非不赡养老人,不久前老人生病时自己还进行了照顾。看到转机,王广亮决定当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老人们自愿对女儿进行了撤诉,与两个儿子达成了一致意见:老人继续居住在二儿子的房屋内,儿子们每人每月给每位老人300元赡养费;母亲的住院费用及照顾、身后事由大儿子负责;父亲相应事宜由小儿子负责。

    调解成功后,法庭不忘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进行普法: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提高,赡养纠纷已不多见。纠纷产生的原因多数在于子女认为老人“偏心”,虽然“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做父母的要尽量“一碗水端平”;子女也应体谅老人,即使老人“偏心”也不能成为不赡养的理由,因为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的底线,更是法律的红线。

    开展巡回审判,以现场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对合适案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影响,是舞钢法院提升执法满意度的一系列重要举措。下一步,舞钢法院将继续强化司法为民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坚决打赢提升执法满意度攻坚战,使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为建设平安舞钢、和谐舞钢、出彩舞钢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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