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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受诉连声叫冤 法官温情调解释怀

  发布时间:2018-03-22 17:33:32


    3月19日一大早,被告宋某垂头丧气来到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办公室,连声叫冤。该庭法官热情接待了他。

    2015年经宋某介绍,原告杨某从发包人手中承包了部分建筑工程,竣工后经结算剩余2.5万元工程款发包人一直不予付款。经了解其中一名发包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另一名发包人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杨某遂找到宋某追要下欠工程款,宋某承诺经他介绍的工程绝对不会拖欠工程款,如有拖欠,自己愿意承担付款义务,并当即向杨某出具欠条。

    现杨某将宋某诉至法院,宋某自感委屈,认为当年自己出于好心介绍工程,未从中得到一分利益,现在却成了被告,实在冤枉。了解案情后,法官们先是好语相劝平息其不平情绪,同时通知原告到法院协商。法官们决定先做宋某的思想工作,让宋某认识到尽管早期自己仅仅是介绍人,但随后在原告的追要过程中承诺支付工程款,并向原告出具欠条,因此,应当承担付款义务,从而解开了宋某的心结。接着又从情理方面,让宋某积极去承担责任。后来原告也作出让步,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该案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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