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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办案为便民 既接地气又时尚

  发布时间:2018-03-21 11:13:50


    在互联网时代下,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并结合信息化大潮,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尝试将新媒体融入审判工作中。近日,舞钢法院通过微信成功审理一起民事案件。

     2017年,因工程物资款迟迟未结,原告丁某到法院起诉穆某,经法院判决,现该案已到执行阶段。2018年1月17日,丁某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舞钢法院申请对一审生效判决进行再审审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从原审卷宗中找到穆某的地址确认书,发现不是穆某本人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而是其一审代理律师的。经过几番查寻,才找到穆某的手机号。承办法官通过手机号添加微信好友,进行联系。因一审判决已到执行阶段,穆某对法院工作人员排斥情绪较高,称人在周口无法来舞钢法院。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并提高司法效率,承办法官征得穆某本人同意,向其邮寄空白地址确认书,要求他在确认书上备注上自己的微信号及“同意微信送达”字样,并连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给承办法官。承办法官通过微信进行身份核对。

    之后,在再审审查和审理两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微信方式向穆某送达司法文书、征求意见、询问当事人等。正因为创新办案方法,两起案件仅用35天时间就先后审结。

采用微信方式办案,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不便,缩短了办案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为民,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在信息化的大时代下,舞钢法院司法工作与时俱进,这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参与到诉讼中来,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着眼于保障当事人合法的权益和便民利民的工作方法,新创的“微信”审判模式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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