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高龄老人离婚纠纷案。俗话说少来夫妻老来伴,究竟是什么原因,已近古稀之年的王大娘为何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再次离婚?
原告王大娘和被告刘大爷均将近70岁,上世纪八十年代,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婚后育有两个女儿。然而,一家四口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甜蜜。相反,夫妻俩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闹个没完没了。王大娘遂到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两人离婚不离家,同一屋檐下的生活使二人感情日渐升温,并仍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婚姻,并且又生育了一名男孩。第一次的离婚并未令双方进行深刻反思,孩子的出生反而加大了经济压力,双方矛盾加剧。1996年,王大娘负气外出打工,直到2016年才回家。但近二十年的两不相见,并没有缓和两人关系,相反,彼此间更加陌生。2018年2月7日,王大娘再次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宅基地上的自建地房归自己所有。
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高龄老人,路途遥远,传唤到庭较为不便,便决定驱车十几公里到当事人家中先行调解。3月8日上午9时,他们来到老人家中,向老人表明来意,告知刘大爷王大娘已起诉离婚,询问刘大爷有何想法。刘大爷非常气愤,表示同意离婚,自己年事已高,要老有所居,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全给原告,同时双方因养育子女、邻里相处等往事争吵不休。见无法说服当事人和好,二人都同意离婚,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给两位老人做思想工作:步入古稀之年,子女都已成家,应放下恩怨安享晚年。两个老人被打动了,表示已经纠缠了一辈子,只要好合好散,都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东配房归王大娘使用,西配房归刘大爷使用,客厅为双方公用。刘大爷供应王大娘基本日常生活开销,双方和平分手。
为减少原、被告来回法院领取调解书的不便,法官立即回单位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进行送达。事情结束后,王大娘和刘大爷对舞钢法院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和主审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作风竖起大拇指,并称赞主审法官“这闺女真不赖”。(通讯员 曹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