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张某将14000元工钱存入银行卡回家收秋,途中卡不离身,但取钱时卡中只剩下1.4元,血汗钱怎么就不翼而飞了?
经多番查询,银行答复钱已在境外取走,银行不负任何责任,不会进行赔偿。张某投诉无门,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案件毫无进展。最终张某以银行未对储户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损失。诉状密密麻麻写了满满三页,满纸尽是“辛酸泪”。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和被告联系,确认银行方面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存款被支取的可能原因,试图找到合适的解决路径。但银行态度坚决,坚称其已尽到符合技术保障措施,张某有在外地使用银行卡交易的记录,推测事故发生是由于张某未妥善保管银行卡,银行并无过错,双方没有协商余地。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的思想结合双方的陈述及案件事实不断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庭审结束的第三天促使双方达成了被告给予原告适当补偿的一致意见。
【小编点评】:本案争议金额虽然不大,但承载了劳动者的心血和汗水,凝聚着群众对法治中国的期盼。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正式通过这些小小的案件,通过点点滴滴的坚持不懈的努力、独到的调处艺术和调处方法,有效地维护群众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