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群众参与度和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审判,提高案件陪审率,解决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顽疾,舞钢法院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比例,注重参审实效。
一是严格选拔,做到数量、质量两手抓。舞钢法院严格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通过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群众主动申请、动员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推荐,征求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和司法局意见等程序,建立人民陪审员后备人员数据库,对备选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政治素养等进行审核、考察,预估参审可能性和积极性,争取将各行各业中的优秀人才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注重提升履职能力。每年向人民陪审员发放办案手册,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邀请人民陪审员同法官一起集中学习。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醉驾案、故意伤害案件等典型性、类型性、具有一定代表性案件的进行庭审观摩,观摩后与合议庭一起进行座谈,各自发表意见,提升参审能力。通过集中学习、专项培训、庭审观摩、法官解答疑惑等方式,围绕庭审流程、庭审规范、事实认定、意见发表等方面,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三是实行意见优先发表原则,保障话语权。人民陪审员被喻为“不穿法袍的法官”,该院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了解案情,实行陪审员意见优先发表原则,庭审中先提问,合议时先发表意见。为了避免案件休庭时间过长造成合议时案件细节已经淡化甚至记不清案情的情况,该院要求庭审结束后即征求人民陪审员意见,让人民陪审员的意见随着案件结束“热乎乎的出炉”,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进一步调动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和责任心。
四是物质精神双重保障,增强履职积极性。建立专项经费,根据参审情况,就他们因履职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按照当地平均水平适当发放补助。另外,每年度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数量、合议情况等履职情况进行考评,评选出本院优秀人民陪审员,并向上级法院推荐,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
今年以来,截至12月27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58件,参审率达87.65% ,极大的缓解了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突出矛盾,同时架起了法院与社会、群众联系的桥梁,提高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