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舞钢法院院长徐合林独任审理了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庭前阅卷,该3起案件是不同原告就类似事实起诉同一被告,为提高庭审效率,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院决定对3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舞钢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旁听。
原告刘某甲、刘某乙、鲁某三人分别在被告马某的三个不同工程中打工,工程结束后被告马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三人的劳务费,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刘某甲、刘某乙、鲁某先后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下的劳务费。经调查,被告马某欠原告刘某甲劳务费36000元、欠刘某乙劳务费74000元、欠鲁某劳务费7600元。3起案件双方当庭均未达成一致协调意见。
庭审结束后,徐合林院长仍不放弃,继续组织3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紧抓每起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法、情、理三个方面的劝说,最终3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马某分别向三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
这3起由院长审理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仅是舞钢法院高度重视、细致落实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一个缩影。自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以来,舞钢法院始终把此类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本着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原则,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