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法院在执行阶段评估、拍卖实践中发现:一是评估受阻抗因素多,大部分被执行人躲避、阻挠法院评估工作;二是法院司法鉴定部门及评估公司在评估现场人员少,容易在评估现场遭围攻现象,人身安全无法保障;三是评估和拍卖工作程序脱节,当事人对评估拍卖工作不满意,降低了评估拍卖的公信力;四是案件当事人、司法技术科、评估公司和执行干警缺乏沟通,不仅延长了工作周期,而且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滋生司法腐败现象。
为此,舞钢市法院采取“四透明机制”提升评估、拍卖和执行质效:一是评估机构选定公开透明。严格落实评估公司的选定机制,严格通知、告知程序,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评估公司的选定程序及不利后果,防止暗箱操作;二是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时,要求司法技术科人员、评估公司人员、双方当事人及执行干警同时在场,避免当事人的误解,有效破除了各种阻抗因素。三是鉴定结果做到公开透明,让双方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评估结果,然后做出自己是否参与竞拍的决定。四是拍卖过程公开透明,让双方当事人通过淘宝网可以随时了解拍卖进程、拍卖结果,提升司法拍卖公信力,提高拍卖质效。
实施上述机制三个月以来,舞钢市法院评估房产等财产18项,拍卖成交9项,没有发生一起因评估拍卖所引发的当事人不满意的案事件,提高了法院执行阶段评估拍卖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