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杨某、李某夫妇以做生意名义向好友董某借贷9万元,约定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二夫妇以种种理由推拖不还欠款,董某万般无奈之下将二人诉至舞钢法院。经法院调解,二人许诺于2017年2月26日日前归还欠款,但履行期限届满仍拒不付款。
7月11日,董某向舞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执行文书后,被执行人杨某、李某不以为然,既不报告财产,也不拒不履行义务。二人为规避执行,与执行人员“躲猫猫”,连开的小超市也雇用别人经营,执行人员多次二人未果。9月30日,执行人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说杨某出现在自家超市内,执行人员果断出击,最后,鉴于二被执行人的态度,舞钢法院决定对杨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杨某被司法拘留期间,执行人员了解到其外部欠款较多,而且和董某关系不错,现在只是资金紧张。鉴于此,执行干警规劝其要和董某协商,10月14日,李某带着双方共同好友来到舞钢法院,将1万元现金交到执行干警手中,又郑重地向董某道歉,表示以后积极面对问题,不拖欠不耍滑了,在案外人的担保下承诺每年还款2万7千元,争取三年内还完,得到了董某的谅解。最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在愉快的气氛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告一段落。
舞钢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高度落实最高院关于大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新常态下,针对每个案件不同的错综关系,找准切入点,执法过程中以疏导为主,强力打击为有力后盾,以法以理说服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在重拳之下充满浓浓的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