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年初“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中当事人对法院提出的裁判文书不规范的意见,舞钢法院没有止步于意见,日前出台了《关于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的规定(试行)》,并于3月26日组织全院干警对此规定进行学习。
该规定对本院制作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的首部、事实与证据认定、认证说理和裁判说理部分、裁判结果表述、尾部及裁判文书制作的技术规范进行了统一。适用简易程序和刑事案件依普通程序简化审以及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力求简洁、明晰,但技术范规要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技术规范部分,对文书的字号、字体、页面设置、行间距、标点符号、数字、法律条文采用的逻辑顺序、裁判结果的表述、署名和裁判时间的标准及出错率高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做出了细化。还规定每半年对各业务庭的文书进行抽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