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开展维军活动,保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 6月27日,舞钢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担任审判长亲自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军属的交通肇事案件。
2016年12月,军人孙某某的奶奶李大娘在自家门口与人聊天时,被魏某骑摩托车撞倒在地,经医院急救后,确诊为头部脑震荡和大腿股骨头粉碎性骨折。肇事者魏某仅支付李大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不再支付,2017年6月,李大娘将魏某诉至法院,要求魏某支付相关费用。随后,孙某某所在部队向舞钢市武装部发函请求协助解决李大娘的案件。
案件受理后,为了不让李大娘的案件对军人孙某某在思想、学习、训练造成负面影响,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专门委派该院华广平副院长到李大娘家中详细了解案情并安抚他们的情绪。开庭前,徐合林院长仔细查看了卷宗并向华广平副院长询问了该案的细节,为开庭审理做足准备。庭审中,徐合林院长庄重得体,语言规范,对争议焦点归纳精准,庭审过程掌控游刃有余,充分展示了严谨的庭审作风和高超的法庭驾驭技巧。庭审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节严密规范,整个庭审正规有序,节奏紧凑,公开透明。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