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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发出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17-06-01 09:58:56


    5月27日,舞钢法院向被申请人冯某发出民事裁定:禁止其对妻子王某实施家庭暴力。据悉,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该院尚属首例。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冯某系夫妻关系,冯某经常对王某辱骂殴打,甚至到王某工作单位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冯某的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王某的人身健康,还严重影响王某的正常工作。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提起申请。舞钢法院受理申请后,承办法官闫红伟高度重视,积极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经调查核实后,当天就向当事人下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驱车赶到原被告家中及双方经常居住地派出所、村委会送达了民事裁定书。有力地保护了申请人王某的人身安全。

    法官说法: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裁定,当受害人遭受来自其家庭成员的暴力侵害时,可以申请法院发出该裁定,裁定的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要求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所等。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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