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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四项措施助力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06 10:50:49


    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舞钢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有效推动了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组建精英执行团队。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工作以来,舞钢市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成立以主管执行局工作的常务副院长杨新光为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操玉江、执行局副局长马玉岭为副组长,精选执行局四位优秀执行干警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重拳出击,摧毁抵抗执行心理。开展专项行动以来,舞钢市公安交警大队共移交舞钢市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4起,涉及标的额25600元;法院强制执行到位26起,执行到位金额17000余元。其中对于7名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现平顶山地区的“零突破”,而且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的5人现已经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他们从黑名单中撤出。经过这种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试图鉴于还款金额较小,能够对抗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心理完全被攻破,大部分案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执行到位。

    三是宣传造势,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舞钢市法院联合舞钢市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广泛造势宣传形成有力的震慑氛围,促进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设立宣传点。在交警大队各个窗口设置宣传点,同时利用特殊地点,例如:加油站、刷车店、修理厂等场所由上述企业员工进行交通违法执行的宣传员。进入直播间。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领导到舞钢市电视台直播间进行专项行动执行的有力宣传,形成有力的震慑氛围。开辟宣传栏。在报纸、双微平台开辟违法执行专栏,让专项行动人人皆知,加速执行进度。

    四是便捷利民,探索创新执行方式。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执行人员鉴于案件标的小,被执行人员较为分散,为了便捷执行,减少执行成本和当事人的负担,舞钢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式,充分发挥电话、彩信、微博、微信等功能为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而且尝试采取微信红包的形式让当事人履行缴纳执行款义务,部分身处外地的被执行人给执行人员发红包的形式,避免身处外地不便,节约成本,舞钢法院此举受到当事人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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