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打官司赢了,常感激称赞法官;但打输了官司也由衷地对法官表示信服和嘉许,则难能可贵。3月29日,当事人陈某将一面写有“在您的身上应验了习总书记的一句话:让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锦旗送给舞钢市法院民一庭黄璜法官手中,他说:“虽然我官司输了,但我仍然感谢黄法官,因为她做事细心,有礼貌尊重人,判案公正,就像习书记说的话那样让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收到败诉人送来的锦旗并不多见,毕竟这类官司的胜负直接决定着各自的利益,败诉当事人还这么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某的妻子罗某以个人名义向某银行贷款36万元,后罗某将该贷款交给他人使用,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某银行将罗某、陈某诉至舞钢法院,罗某、陈某认为该贷款应由实际用款人偿还。该院审理后认为,罗某与某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罗某应当偿还涉案贷款,因贷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判决罗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自2016年3月3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利息,陈某不承担偿还责任。
判决后,法官不厌其烦、不辞辛苦的工作态度和做法,深深感动了陈某,这才有了败诉仍然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