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远亲不如近邻。相住隔壁两邻其实是人与人之间一种莫大的缘分,两家人之间有个什么大物小事,邻里之间都能出手相助,相互帮忙。可是这本应该和睦相处的两邻居孙某和苏某最近却因为一件小事大打出手,闹上了法庭。近日,舞钢法院开庭审结了这起案件。
2016年5月16日晚上22时许,苏某甲、苏某乙等人在苏某甲家里铺地板砖,邻居孙某以噪音影响到其家人休息到苏某甲家里理论,双方引起争吵并发生厮打。后孙某伙同其朋友再次与苏某甲、苏某乙争吵厮打,导致苏某甲、苏某乙受伤住院治疗。经舞钢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苏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苏某乙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鉴于受害人苏某甲在夜晚进行房屋装修,经孙某之妻多次劝阻仍进行装修,对本次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孙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