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钢法院开展的执行“春雷行动”中,一起执行信访案件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安抚劝导被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韩某曾因手头拮据向执行申请人关某某借款3万元。经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后来,关某某没有收到韩某某的借款和利息,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韩某某应向关某某还款4万元。韩某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关某某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春节将至,舞钢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执行申请人的电话称韩某在家,执行干警遂将被执行人韩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韩某被采取拘留措施后,其家人非常激动,而且声称韩某已经将款项通过中间人还给执行申请人关某某,如果不将被执行人韩某释放将采取上访措施。后来经过了解,被执行人所称的将款项还给被执行人的说法不能成立,其将款项还给中间人后,中间人没有将款项给执行申请人关某某,而且关某某手中还有欠条。后来,经过执行干警劝导,阐明债权债务关系,并且通过指导,被执行人和执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韩某将3.5万元款项给执行申请人,执行申请人放弃下余款项,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