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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认真贯彻舞钢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1-22 10:05:57


    元月20日下午,舞钢法院在北二楼会议室召开院务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贵传达了市委书记高永华、市长白立凡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平贵院长在会议上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10年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形势和任务决定我们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大家要深入领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和绩效考核的要求,争取年前对我院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细化。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工作落实。我们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工作浮飘、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工作作风不实表现在:如开会时,人员不到位、不按要求着装、乱打手机、窃窃私语;工作推三阻四,不认真去办;有些同志在办理案件时不敢负责任,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配合协调。作风问题反映在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说到底是思想问题,反映出来的就是作风问题。在当前,大家要认清形势,作风纪律这根弦时刻要绷紧。从去年工作的绩效考核情况看,成绩是主要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在法院压力大、任务重,整个状态相对低靡,干警在这个时期更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念。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和办事效率。业务部门要办好案件,做到“三好”,即当事人要接待好、庭要开好、法律文书要写好;综合部门要把领导交办的事,按时间、按质量要求办好;部门领导把自己部门同志管理好。总之,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干不好工作就要进行责任追究,查到问题要动真格,要处分人。年底之前,对2009年“调解年”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的奖励争取兑现。五是希望班子成员在工作作风方面要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带头执行上级法院、市委的要求及院党组决定,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并抓好落实。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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