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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拿“本”先上路,出了事故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6-09-19 16:47:29


    近年来,在不少人感叹着考驾证比考研都要难的同时,也有一些胆大的人盲目自信,认为自身已经具备成熟的驾驶技能,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这不,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无证驾驶套牌车辆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2016年5月3日13时25分许,被告人曹某无证驾驶套牌车豫D×××××号小型客车沿湖滨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湖滨小区路段时,撞到前面冯某驾驶同方向行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后又冲过道路南侧绿化带撞到绿化带南侧石台上坐着的胡某,造成车辆损坏、冯某受伤、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曹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舞钢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胡某系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经舞钢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赔偿款已履行,被告人曹某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曹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当庭认罪、悔罪,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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