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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法院审结一起农村入室抢劫案

  发布时间:2009-10-29 08:26:42


    近日,舞钢法院审结一起农村入室抢劫案,被告人刘雅翕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4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刘雅翕闯入舞钢市枣林乡生刘村村民刘某家,强行要走现金1200元。2009年5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刘雅翕翻墙入院再次闯入刘某家,持刀威胁刘某抢走现金500元,被告人刘雅翕于2009年6月2日向舞钢市公安局投案。

    被告人刘雅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两次闯入他人住所,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当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刘雅翕犯抢劫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刘雅翕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桩犯罪事实辩称其没有威胁受害人,不是抢劫而是借钱,与本院查证事实情况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刘雅翕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舞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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