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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9 10:45: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总体要求,和习总书记“将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在全院持续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完善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具有舞钢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指导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成立舞钢市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院相关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徐合林  舞钢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 操玉江  舞钢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朝辉  舞钢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红波  舞钢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卢  斌  舞钢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李素丽  舞钢市法院院领导

王广亮  舞钢市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李伟军  舞钢市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副院长操玉江兼任办公室主任;专职审委会委员王广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舞钢市法院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改革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联络、检查、督办等职能。

二、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建设

1、建立诉调对接中心。 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作为非诉调解机制依托在法院的工作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诉调对接工作室、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在乡镇、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社区或行业建立诉调对接站点(室)、配备专门的调解人员。

诉调对接中心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发布、统计汇总相关工作数据和信息、以及改革任务的日常监督、指导和协调。

相关调解组织可以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室、办理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的案件。

责任领导: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2、实现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有效衔接。依托巡回审判点、便民联络站、打造“庭、点、站”一体联动、城镇乡村全覆盖的便民诉讼网络、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宣传“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纠纷化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机制。

责任领导:刘朝辉

责任部门:速裁团队、民事各审判团队

   3、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的诉调对接联系。积极与公安 、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劳动保障等行政机关开展对接,设立相对固定的工作站点,协调指导相关调解工作。与有关行政机关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并探索创新诉调对接的具体工作方式,要在纠纷较多的行政机关设立巡回法庭,及时化解纠纷。

    支持行政机关发挥其职能优势,将纠纷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对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纠纷,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邀请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妥善化解行政纠纷。

责任领导:李素丽

责任部门:行政审判团队

4、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关系。扩大利用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化解纠纷的范围和规模,为人民调解员设立专门的调解室并提供业务指导和工作便利,与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固定的联系渠道,探索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法院工作的新方式、并协助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5、完善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专门领域的衔接机制。 加强和完善与商事调解、行业调解机制的衔接工作、积极研究专门领域的纠纷特点,推进商事、保险、医患、消费、物业等领域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责任领导:刘朝辉

责任部门:速裁团队、民事各审判团队

6、加强与仲裁机构的诉调对接关系。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处裁决纠纷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及时登记立案并移交执行局执行。对在仲裁过程中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责任领导:刘朝辉 杨红波 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速裁团队、民事各审判团队、执行局

三、完善多元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1、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制度。相关部门须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建立联系,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分门别类建立健全名册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程序,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并报诉调对接中心备案。

责任领导:刘朝辉 李素丽 王广亮

责任部门:行政审判团队、速裁团队、民事各审判团队

2、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明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人员进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的条件,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健全名册管理制度。制定特邀调解员工作规划和职业道德准则,指导特邀调解员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对有特殊需要的再审复查和信访案件开展调解工作。

责任领导:操玉江 王广亮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立案庭

3、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名册制度。探索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由调解能力较强的法官或者司法辅助人员专职从事立案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工作,专职调解员不少于5人,各个业务庭室、团队与专职调解员相互之间加强联系,最大限度让专职调解员参与立案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工作,开庭前从事调解的法官原则上不参与同一案件的开庭审理,当事人同意的除外。参与开庭审理的法官不得担任本案的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可以依托诉调对接中心或者有关审判庭开展工作。

    责任领导:刘朝辉 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民事各审判团队

4、落实委派调解或者委托调解机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民商事纠纷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给特邀调解组织、特约调解员进行调解。

责任领导: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5、推动建立律师调解员制度。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沟通联系,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制定律师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探索建立律师调解有偿收费机制,扩宽律师调解领域,鼓励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调解员独立主持调解纠纷。

责任领导: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6、落实司法确认制度。积极开展司法确认工作,落实办理司法确认案件的机构和人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经行政机关、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申请确认其效力,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办理。建立“调确字号”案号,完善司法确认案件的司法统计,并将司法确认案件纳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体系。

责任领导:刘朝辉 李素丽 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民事各审判团队 审管办

7、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执行法院之间、执行法院与政府及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积极促成执行和解,促进执行案件的协调解决。

责任领导:杨红波

责任部门:执行局

   8、建立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当事人因民商事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当事人选择评估员协助解决纠纷。评估员应该从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或者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中选任。评估员根据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出具中立评估报告,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中立评估应该秘密进行,评估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评估结束后,评估员可以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中立评估员名册制度

责任领导:刘朝辉

责任部门:民事各审判团队

9、建立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经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当事人之间分歧不大的,调解员征得当事人各方书面同意后,可以提出调解方案并书面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调解不成立;未提出出面异议的,该调解方案即视为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子以确认。

责任领导:刘朝辉 王广亮

责任部门:速裁团队、民事各审判团队

10、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记载调解过程中没有争议的事实,并告知当事人所记载的内容。经双方签字后,当事人无需在诉讼过程中就已记载的事实举证。

责任领导:刘朝辉 王广亮

责任部门:速裁团队 民事各审判团队

11、建立督促程序非诉化解纠纷机制。对于具有合同效力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中请支付令。积极引导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申请支付令,提高督促程序的利用率,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建立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的机制,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成立后,支付令自动失效并转入诉讼程序,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责任领导: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12、建立刑事和解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在和解过程中,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组织和人员的作用,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

    责任领导:李伟军

责任部门:刑事庭

四、建立多元纠纷解决保障机制

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舞钢市委、舞钢市政府对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支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经费保障,对所需经费申请政府购买、单独列支或者在法院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支。

责任领导:操玉江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2、建立激励保障机制。鼓励与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的发展,对调解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专职调解员、调解组织及调解员,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增强从事调解工作人员的职业尊荣感。

责任领导:卢斌

责任部门:政治处

3、建立调解员职业培训机制。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职业培训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系统的调解培训体系,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个案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调解技巧,提升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调解工作的职业化奠定基础。

    责任领导:卢斌

责任部门:政治处

4、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管理。建立专门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等案件的卷宗管理和台账制度,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法院工作量的统计。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的外部和内部评估机制,跟踪案件和后续处理结果,了解当事人、调解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评价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措施。

责任领导:王广亮

责任部门:立案庭

5、加强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建立信息专刊,完善信息报送机制,保证信息数量;加强对外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成果;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对改革工作进行总结调研,积累经验,及时转化调研结果。

责任领导:操玉江 李素丽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审管办

五、相关要求

1、认真开展督促落实。舞钢市法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全面管理和督促落实,应于每月10号之前将上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改革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依据改革措施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改革工作。

3.审管办要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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