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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4 10:12:20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舞钢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努力把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同时注重工作的一惯性和连续性,在案件完结后注重总结,查找问题,总结不足,反省错误,进行深刻检讨。 

    一、案件受理情况 

    截止目前舞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4件,48人。其中涉黑案件2案共29人,审结涉黑案件1案2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共有12人,重刑率约为46.15%,;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案10人,审结1案10人;受理一审恶团伙案件1案9人,正在审理中。未有改变案件定性的案件。目前执行财产刑到位75.5199万元,其中涉恶案件中已执行到位的22万元,涉黑案件已执行到位53.5199万元。发现并移交线索1条,收到反馈0条。发出司法建议3条,给汝州市地矿局的司法建议已收到反馈2条,尚有1条未收到反馈。 

    二、“三书一函”发放情况。 

    我院分别向汝州市地矿局、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汝州市公安局各发出1条司法建议。 

    向汝州市地矿局发出的司法建议中包括建议加大对辖区主管矿产、矿业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加强动态巡查、监管、稽查,对于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严格执法、及时查处;建议加强对矿区、矿山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因违法采矿造成严重环境破坏的,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建议进一步强化对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人民群众对矿产资源保护的意识。汝州市地矿局已给与反馈,表示将认真对照建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矿业秩序整治力度。 

    向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的司法建议中包括建议加大对辖区主管矿区土地使用情况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行为,加强动态巡查、监管、稽查;建议加强对矿区土地资源执法检查力度。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给反馈,表示将强化源头治理和防控,加大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防控和打击力度,对查证涉嫌犯罪依法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加强督导核查,加强对国家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 

    向汝州市公安局发出的司法建议中包括建议加大对辖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刑事案件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督查力度,目前尚未收到反馈。 

    三、宣传情况 

    在宣传方面,鹰城法制宣传片已经制作完毕并对社会播放,5月26日在《舞钢信息》上刊登了相关扫黑除恶的内容(利剑出鞘,让黑恶无处遁形),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我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7月、8月我院分别在鑫源广场、寺坡步行街进行了宣传活动,发过宣传稿件3件,所发宣传稿件包括对张忠克案件漏犯进行审理的宣传,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表明我院有黑扫黑,有恶除恶的决心;同时在决胜扫黑除恶收官之年,我院组织干警到寺坡步行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彩页、宣传册等方式对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知识进行了深度宣传,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四、财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判处罚金等财产刑后,经过执行环节的查控措施,未能发现足以执行到位的财产,刑事财产刑难以执行到位。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院将继续对被执行人家属做工作,督促其主动缴纳罚金; 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沟通,摸排被执行人可能隐匿的财产线索。同时需要相关单位在一些方面进行配合与支持,公安机关需要对涉案违法所得的具体流向进行明确;本案专班领导与汝州“扫黑办”沟通,在对徐党要已上网拍卖房屋的腾空中,汝州公安机关要进行支持;财政机关明确接收涉案款物联系人,对相应财产及时接收。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通过下乡宣传、在广场向居民发放宣传页等形式,扩大影响,对于新受理的案件,我院将进行稳步推进,保证公正与效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我院仍有很多需要不断学习改进的地方,在以后我院将定期进行自查自省,对于上级法院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加以整改,我院有决心也有能力在将来的工作中不断进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张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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