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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被砍起纠纷 积极调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18-11-14 11:32:12



    11月12日,舞钢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处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两名当事人因伐树而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件事可谓是一波三折:2018年6月6日,徐某联系一家木材厂为同村王某伐树,经过杨某的树园时,一颗杨树挡住了去路,徐某寻找杨某未果,看到这棵小树已将近枯死,值不了几个钱,想着事后再与杨某商量,便指挥木材厂的人把杨树砍掉一并拉走,不想又将另外一棵树的树皮蹭掉。事后,徐某给杨某20元作为补偿,杨某不愿意,找到徐某理论,两人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徐某爱人也参与其中,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后徐某报警,舞钢市公安局经过调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给予徐某罚款二百元,徐某爱人伍百元的罚款。

    事件本应到此告一段落,但2018年8月2日,徐某将杨某以侵犯健康权为由诉至舞钢市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承担其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由于双方矛盾较大,调解未果后,法院判决杨某赔偿徐某各项损失1903.61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又撤回上诉。

    2018年11月2日,杨某又以侵犯财产权和健康权为由将徐某诉至舞钢法院,要求徐某赔偿树木损失及受伤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4400元。该案案情虽然简单,但一波三折的经历和重重矛盾增加了案件办理的难度,本应是和睦的邻里,却因一课20元的小树大打出手,经治安处罚仍不能平息和好,又一而再、再二三的对薄公堂,不禁让人感慨。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将案件调解确定为处理的第一方案,并安排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主动邀请与双方关系较好亲朋共同做调解工作,明法析理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引导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经多方努力,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欠妥,最终徐某自愿补偿原告医疗费、树木损失等费用1900元,杨某按照前期判决支付徐某1903.61元,双方互不追究,至此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该案在办理过程中,舞钢法院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的优势,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及时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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